《江西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解讀
發布時間:2026-02-25
一、《預案》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2003年印發的《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以來,為我省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了重要遵循。隨著2018年國家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職責體系發生重大調整,加之2024年國家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對應急預案的編制與管理提出了新的規范要求。原有的預案在指揮體系、響應機制、部門協同等方面已難以適應新體制下的應急管理工作需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修訂《預案》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行動,是適應新時代應急管理體制、提升危險化學品事故科學應對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總結固化近年來各類事故應急處置實踐經驗、完善我省應急管理體系的內在要求。
二、《預案》修訂后有哪些主要變化?
原2003年制定的《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救援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救援程序及應急演練等內容,框架相對簡要。新修訂的《預案》分為總則、事故應急指揮體系、預防、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措施、預案管理、附則等八個部分。主要修訂內容體現在:
(一)在“總則”部分,強化了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一是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貫穿始終,強調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二是進一步細化了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突出科學決策與安全處置。
(二)在“事故應急指揮體系”部分,明確了“現場指揮”和“專業處置”。一是明確省指揮部設在事故現場,確保指揮決策貼近一線、高效權威。二是設置9個專項工作組,細化分工,實現綜合指揮與專業指揮的有機結合。
(三)新增“預防、監測與預警”部分,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一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常態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二是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建立重大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監測預警,實現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轉變。
(四)在“應急響應”部分,優化了分級響應機制,提升了可操作性。一是明確了省級應急響應等級。二是明確了響應處置流程和結束程序,突出快速反應和科學施救,并規范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機制。
(五)在“后期處置”部分,進一步規范了調查評估程序。規范事故調查、損失評估、善后處理和恢復重建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制定整改措施。
(六)在“保障措施”部分,著力解決救援實戰中的支撐難題。圍繞救援實戰需要,從隊伍、物資、通信、交通、資金、生活保障及社會動員等方面系統強化支撐。明確建立應急通信托底機制、優先通行機制、應急物資儲備與征用補償機制等,提升綜合保障能力。
三、推動《預案》實施有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全面開展宣貫培訓。通過組織宣講、專題培訓、桌面推演和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應急管理人員、救援隊伍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熟悉預案內容、明確職責分工、掌握響應流程。
二是加快完善預案體系。指導督促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各類功能區及危險化學品單位,及時修訂或制定本地、本單位的具體應急預案或實施方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科學完備的應急預案體系。
三是持續強化應急準備。推動各地各部門圍繞指揮機制、救援力量、物資裝備、技術支撐等方面,常態化檢視并加強應急準備,定期更新救援資源,確保關鍵時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四是注重演練評估修訂。定期組織開展不同層級、不同形式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預案動態評估機制,根據演練結果、事故處置經驗和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保持其先進性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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